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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公民换发护照有关说明

  一、 换发条件

  1、 所持护照签证页用完(少于三页)。

  2、 所持护照到期且已延期两次。

  3、 护照破损,影响使用。

  二、 换发程序

  1、 填写护照申请表。

  2、 交回旧护照。

  3、 交小二寸彩色近照三张(标准详见彩色说明)。

  4、 经使馆向原发照机关核实后一个星期内可予办理。

  三、 护照遗失后申请补发

  1、 提供缅甸移民局的遗失证明。

  2、 提交原护照复印件。

  3、 提交遗失经过的书面详细说明。

  4、 其余按换发护照办理。

  本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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